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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日出遊,來到石管局賞四月雪。

由於一家老小統統出門,所以忙亂下,倒是沒有人記得沒小泡芙帶到玩具。坐在樹下的帳篷裡,只見放眼望去偌大的草坪上,有孩子玩著風箏、玩著滾球、玩著各式各樣的玩具,看得小泡芙很是羨慕。於是跟泡芙外公隨手拿了兩張百鈔,我拉著小妹妹的手,想帶她去找找看販售玩具的攤販。

走在綠油油的草坪上,我們走到了一個小姐姐的下風處,小姐姐拿著泡泡槍,順勢的在草坪上噴呀噴,泡泡們也從槍口順著風飛的到處都是。小泡芙拉著我的手,追趕著泡泡,開心的試圖想抓住空中的泡泡。但我也注意到那位玩著泡泡槍的小姊姊,發現小泡芙的存在後,發現自己的泡泡成就了別人的玩耍,於是她噴了兩三次後,有點不愉快地念著「不噴了!不噴了!」的把泡泡槍收了起來。

2歲多的小泡芙還不太能理解,怎麼泡泡突然沒有了?但把一切看在眼裡的我,心理第一個念頭卻是「跩屁呀!不過是個泡泡槍」。我拉著小泡芙的手找到了旁邊的攤販,並且在眾多泡泡玩具裡,買了一個同等級的泡泡槍給了看到玩具興奮不已的小泡芙。

小姐姐也湊過來提供購買意見,這是個後話。反倒是看著小泡芙玩耍的模樣,我慢慢地思考了起來...

小姐姐固然不懂得分享,但我又做了甚麼呢?如果我對攀比的耐受度這麼差,那我又該拿甚麼來教導孩子?今天是一支180元的泡泡槍,雖然不算便宜,但我們尚有能力支付,但如果今天別人手上拿著的,是我們無法支付得起的東西,身為父母的我們又能做些甚麼呢?是教孩子不要羨慕別人手上的東西,還是教孩子要增長能力到足以擁有自己想要的東西?又或是想要不等於一定要擁有?

雖然滿腦袋的想法尚未能理出個完美結論,但我想,也許該教孩子的第一步是:

我們不應該吝嗇於把自己用不到的東西,去提供給沒能力擁有的人;我們不應該忌妒那些,使用自己用不到的東西而得到快樂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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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歐可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